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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

高校毕业生入伍继续享多项优惠

发布时间:2012-05-11 浏览次数:584

昨天,记者在杭州召开的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上获悉,为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,总参谋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等部门继续延续完善一系列优惠政策。

据悉,今年将继续对所有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,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。

入伍后,在选取士官、考军校、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,同等条件下,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、表现优秀、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,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。

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,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,优先考虑;具有高职(高专)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,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,或者经过一定考核,入读普通本科;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,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。考虑到部分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要重新就业,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。在退役一年内,通过自主择业方式落实工作,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、户档随迁,教育系统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。

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达26.94万余人,预征入伍有利于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。

来源:浙江在线